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做如下调整(详见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