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破产管理人邀请函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各机构:
关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苏州特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拟招募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启用苏州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通知》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1、本案属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的三类案件,请具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内一级、二级、三级资质的所(公司)并有意成为本案清算管理人的机构向本院申报。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或上级法院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申明。
4、本案无需申报书面方案,请管理人机构至报名群中填写报名信息及参加摇号。具体报名和摇号方式:
报名方式 | (1)加入相城区**** |
摇号方式 | (1)采用在线摇号方式,摇号时间在群内提前通知,各申报机构(仅限被委托人)登录会议,具体登陆办法及具体时间将在会议前一日在群内通知。(2)摇号将随机选取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随机选取一家机构为本案的备选破产管理人,通过该群发布摇号情况,并确认摇号结果。(3)多个案件同一天参加摇号的,已被选中首选的机构不再参加当天下一个案件的摇号。 |
5、本次选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本院已出台《破产专项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一定条件下应从管理人所得报酬中提取相应比例的破产专项基金,请在提交申报承诺书时明确是否同意,未明确表达的则视为同意。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附:1、管理人申请表
2、申报承诺书
3、破产案件(含破产企业资料)简要信息一份
联系人:王玲、陆静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市****
附件 1:
申请人名称 | 地 址 | |
---|---|---|
负 责 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代理人 1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代理人 2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确认接收通信号码 (必填、唯一) | 债务人名称 | |
提交材料清单 | ||
申请人签章 | 填表时间 |
附件 2:
申报承诺书
我单位愿意申报作为点击登录查看预受理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苏州特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管理人。现承诺如下:
一、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没有涉及《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情况。
二、具备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所要求的以下条件:
1、尽到勤勉义务,积极主动完成本案破产清算工作;
2、有三名以上本单位职业律师(会计师)参与本案所涉业务;
3、无重大变化尽可能短时间内完成破产清算工作;
4、能够主动汇报破产清算进展过程;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承诺人:(签章)
二〇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及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