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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承 包 合 同
发包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潜江市铭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下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工程实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将有关施工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紫月社区围墙翻新项目
1.2工程地址: 紫月社区
1.3工程内容: 紫月社区围墙翻新(详见费用预算清单)
1.4开竣工日期: ****-****
1.4.1开工日期: ****
1.4.2竣工日期: 2025年 1月25日
1.5工程质量等级:
1.6承包方式:总价承包或单价结算;见投标工程量报价清单,总额为: 55423.13元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决顺序
2.1本施工承包合同
2.2中标通知书
2.3投标书
2.4招标文件
2.5技术规范
2.6图纸及设计变更
2.7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标准
3.1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汉语。
3.2适用法律规范及相关文件: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例》。
适用标准和规范:见附件(招标文件)
第四条 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正式开工 / 日前提供。
4.2图纸提供套数: / 套。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施工图交底时间: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开工前 /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交底。
5.2甲方负责工程用地协调工作。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
5.3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6.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计划和每10天进行一次工程进度报表(一式四份)。
6.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负责施工安装其照明、设备看护,设置宣传、警示标牌;负责施工期间人身及设备安全工作、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安全的任何责任。
6.4设施保护的要求:负责对已安装设施的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
6.5施工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承担。
6.6投标书中承诺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前 3 天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3天内审批答复乙方是否延期。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延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若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则工期不得顺延,否则乙方违约。
第八条 履约保证
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交纳合同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9.2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发生以上原因,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条 工程质量管理
10.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自检,经自检合格后向甲方呈报自检资料,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签证予以确认。如果上一道工序未获签证认可,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0.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检验,并予以配合。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发签证,责令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4施工中若出现溶洞及岩石破碎段致使大面积垮塌等特殊情况,乙言必须慎重加以处理,并将处理方案及时报请甲方代表批准,核定工程数量,以免留下质量隐患。
10.5隐蔽工程在覆盖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验,甲方接通知书后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后方可覆盖。
10.6乙方违反本合同,以至于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甲方有权下达书面“停工指令“,责令乙方对缺陷进行修补,其修补费用和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及防护
11.1乙方必须重视和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1.2乙方必须加强民用爆破器材转运、储存、使用环节上的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转运民用爆破器材时应将雷管、炸药分开运输;储存民用爆破器材应在施工地段安全距离外设置临时仓库,雷管用防爆箱分开储存,并制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逐项建立购、用、存日记帐,杜绝民用爆破器材外流、遗失和被盗;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并主动接受安全监督检查。乙方违反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法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乙方对各种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直至退场,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4乙方应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遵守治安管理法规和甲方治安保卫制度。
11.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管理法规,搞好劳动保护,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人工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0.6乙方在施工期间若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材料组织供应与管理
12.1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保管,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款中。
12.2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具备材料证明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12.3沙石、水泥、钢筋等主材实行定点采购、按批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13.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有关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和设计要求的质量,由乙方承担返工责任和费用,工期不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则乙方除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格的百分之三违约赔偿金。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和设计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3.2质量评定:甲方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联合评定。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调整
14.1合同价款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报请甲方调整合同价款,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14.1.1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扩大和缩减规模、结构变化、新增项目)。
14.1.2经双方同意的合同承包内容的调整。
14.2合同中工程价款发生调整时,调整工程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劳保基金、税金四项费用,其它均不作调整。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量完成50%付30%工程款 ,工程量完成80%再付30%,剩余资金经审计过后拨付。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6.1乙方在工程完工后5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1套。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在10日内组织甲乙双方有关人员、设计代表及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16.2乙方提供竣工资料的时间和份数;乙方在工程批准竣工后10天内,提交工程竣工资料6套。
第十七条 违约
17.1违约的处理: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其它违约按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7.2损失的计算方法: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不足以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应将不足部分支付给对方。
第十八条 争议
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任何一方可向属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方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鉴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