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培养学生终生饮奶的健康饮食习惯,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等七部委和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召“学生饮用奶”征订供应单位。项目如下:
一、主要内容
XX学校、幼儿园根据《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市****
二、“学生饮用奶”控制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学生奶推广价格为2.25元/200ml/盒,1.75元/125ml/盒。”高于该报价的价格为无效报价。
三、供货方相关条件要求
“学生饮用奶”供货方须向各校及幼儿园提供以下相关资质及材料:
1.相关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学生饮用奶生产资质证明、学生奶产品检验报告、食品流通许可证、授权经营学生饮用奶业务资质、公司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供货方提供的入校“学生饮用奶”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完善的质量管理追溯体系,经中国奶业协会许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标识的专供学生在校饮用的奶制品。
3.所供各校及幼儿园选择的“学生饮用奶”应有完善的保险机制,包括产品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
4.“学生饮用奶”供应方须经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有标准化的仓储库房、封闭厢式专用运输车、专业的配送人员、规范的制度管理章程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学生饮用奶。
5.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文件“严把学生饮用奶入校关,严格准入机制,选用产品优质可靠、美誉度高的品牌”和“优先选用全国龙头乳制品企业的产品”的要求,所推广的商品包装应印制“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严禁没有“学”字标识企业的产品入校。”
6.为确保“学生饮用奶”安全,供货方应提供近三年产品质量稳定性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
四、其他
1.各校及幼儿园在选择“学生饮用奶”品牌时。同等报价条件下,应优先选用优质的“国家学生饮用奶”品牌。
2.供货方报价须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将公司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密封(一式三份)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扎兰屯市XX学校(或电子版)。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编、详细地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价。
3.供货方报价材料须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4.此报价为最终报价。
5.学校接到供应方报价后,在学校、家委会监督下,进行线下开标,确定最终有效供货商。在家委会见证下,学校与供货商5日内签署供应合同,全程录像。
6.投标商应向各校报送投标材料,各校及幼儿园应与供货方须鉴定相关合同或协议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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