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公务出行需要,点击登录查看拟招募3家车辆租赁服务公司,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登录查看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需求: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公务出差、考察调研、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和临时租赁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付款方式:季付
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省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2023 2024年度安徽省直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延期入围单位,并提供上述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及项目延期通知书;
3.投标人具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官网(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一年内投标人(单位)不履行、不配合与医院其他合约的。
三、车辆要求和服务要求
1.中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车辆的类型:轿车、商务车、新能源车辆、中型客车、大型客车。(提供上述车辆的照片及行驶证。)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正式或聘用驾驶员,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内(连续5个月)的社保证明。
3.中标人须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市区内临时租车需30分钟以内到达用车地点。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车辆,违约费用1000元/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省内。
4.中标人提供租赁服务的所有车辆须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
5.中标人须有科学先进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具备车辆管理等功能。
6.中标人须在合肥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具备车辆维修行业资质的维修企业(可以是长期合作且有维修行业资质的维修企业)。确保为医院所提供的租赁车辆管理规范并能及时维护保养。
7.中标人为医院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外,还应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险种。
8.中标人为医院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须安装车载北斗终端,并纳入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接受医院服务监督和管理。
四、租赁服务方式、收费要求
1.租赁服务方式
采用公务包车(含驾驶员)租赁服务方式,原则上不采用自驾租赁方式(不含驾驶员)。车辆日常保养费、燃油费、充电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违法和责任事故产生的费用,以及驾驶员工资劳务、保险、相关税金、食宿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过路过桥费、泊车费由承租方承担。
2.收费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其他要求和履约管理规定
(1)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须确定1名联系人承担项目协调工作。项目联系人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要取得采购人同意并备案。
(2)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人出现资质被吊销以及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导致其无法保证后续项目服务能力和质量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中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犯罪档案的。
3)中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中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中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在履约过程中,将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的。
(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租赁及包车客运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
(4)包车服务的驾驶人员须有从事该业务的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技术良好。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审核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等。
(5)采购方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中标人一方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情况,采购方可终止合同。
(6)中标人在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应就车辆的卫生保洁、服务创新、服务质量标准化、应急方案、服务监督、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提出服务保证。
(7)中标人积极接受采购方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配合采购方组织的日常考核、监督检查和管理。
(8)在正式履约前须提供业绩合同、驾驶员社保证明、自有车辆的车辆清单和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方查验。
(9)中标人接受医院服务监督和管理,签约前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元,如无法提供租车服务、车辆迟到、提供车辆车况差、车辆脏乱差、不安全驾驶等情况,每次扣罚1000元,满2次后可提前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结束,医院按照履约情况退还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
(10)原则上所有租车均从医院出发,返程终点为医院。
六、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期要求
该次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服务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本次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策变化,或者中标人未通过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考核,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新政策要求重新组织采购。
七、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后,满足本公告中第二、三、四、五、六项要求,统一费率 69%,且不高于自己在2023 2024年省直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入围费率为有效投标人。有效投标人数量未超过3家(有效投标人数量 3家),按流标执行。
投标费率最低的3家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单位,所有中标人的中标价格比照最低中标价执行。中标人如有放弃,按投标费率从小至大往后顺延确认中标人。
八、报名和比选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自****起至****17:00止,工作日8: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及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合肥市****点击登录查看B楼6层639室党政办。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选者,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党政综合办处报名。来之前务必先电话咨询。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3.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B楼6层东侧小会议室。
九、中选结果公示说明
点击登录查看官方网站公示结果。
十、重要提示
1.参选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行为和评标结果,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2.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按照院方要求的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未按照要求执行或延期,影响到院方正常使用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人员和调配车辆开展租赁服务。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人员进场提供服务,或未履行车辆供应及应尽服务义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采购人将把中标人的违约行为报送至相关监管部门,记为不良行为记录,并按规定实施信用惩戒。
附件:招标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