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发布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公告:
体育、艺术、科技、劳动技术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1.申报时间
****—7日(工作日期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柴桑区第三小学教务处
3.联系电话
****
(一)立德树人。开展特色课后服务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公益普惠。特色课后服务应以公益普惠性原则,学校应按柴桑区****
(三)公平公开。遴选机构及服务项目的过程全部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开公示,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机构公平竞争,为学校、学生提供最优的服务。
(四)自主自愿。特色课后服务必须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
(五)因地制宜。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特色课后服务。
参加遴选的非学科类校外机构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柴桑区区域内,业务范围为体育、艺术、科技、劳动技术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机构应持有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省厅《江西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文化艺术 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赣教规字[2022]5-6-7 号)文件标准审核2023年以后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以及民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以下简称“民非登记证”)或市****
(三)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无违规收费、违规使用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情形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在托管银行开设财务预收费专用账户,并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及服从平台规范管理。
(五)遴选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专业老师必须是区教育体育局建立的校外培训人才库里的老师。
(六)培训课程与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不得提供境外课程和教材。
1.开展特色课后服务申请表(详见附件)。
2.民非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拟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教师资质材料。
6.区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双减 ”办意见证明。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须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内容)。
欢迎有意愿参加遴选并已经在九江市****
编辑|刘文婷
复审|桂训楠
终审|张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