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站前搬迁一期
仓储项目MEC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站前搬迁一期仓储项目 MEC工程,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批复,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点击登录查看站前搬迁一期仓储项目 MEC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站前搬迁一期仓储项目 MEC工程,主要建设浅圆仓及配套所需的进出粮、储存相关设备及全套自控等辅助系统(MEC)。
2.2 招标范围: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简称 MEC)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图纸规定范围内的浅圆仓输送设备、除尘系统及风管、空压系统、低压配电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缆、桥架及相应配件,配合土建单位预留、预埋、洞口封堵等工作,完成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含与原有系统的兼容匹配)、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40,101,615.06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周期 90天(含运输),设备安装周期 90天(设备安装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工程建设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院内。
2.6 其他说明:
1、兼投兼中原则:
(1)兼投原则: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2024 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项目共分为 8 个项目(中央储备粮阜新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毛家店库区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盘锦直属库有限公司大洼分公司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丹东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点击登录查看站前搬迁一期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营口直属库有限公司大石桥分公司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建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凌海分公司仓储项目)进行 MEC 工程招标,投标人可以兼投。
(2)兼中原则:
规则 A:中央储备粮丹东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点击登录查看站前搬迁一期仓储项目 2 个项目不允许兼中,若投标人已经在 1 个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在另外 1 个项目中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上述 2 个项目的第一个中标候选人在规则 B 中 6 个项目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规则 B:中央储备粮阜新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毛家店库区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盘锦直属库有限公司大洼分公司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营口直属库有限公司大石桥分公司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建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凌海分公司仓储项目,6 个项目中允许兼中,但最多只允许 2 个项目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经在 2 个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能在 6 个项目中的其他项目再次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2024 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MEC 工程共分为 8 个项目(中央储备粮阜新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昌图直属库有限公司毛家店库区仓储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盘锦直属库有限公司大洼分公司仓储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丹东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MEC 工程、点击登录查看站前搬迁一期仓储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营口直属库有限公司大石桥分公司仓储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建平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MEC 工程、中央储备粮锦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凌海分公司仓储项目 MEC 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复用,否则该投标人在本项目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合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项目经理 2024年 9月-2025年 2月(近 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设备(气垫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除尘器、闸阀门)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供应设备签订的授权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的授权函”中品牌不得超过 3 家(含投标人的自有品牌)。
*3.5 投标人在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否则其投标无效。
*3.6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格式详见第八章“十二、承诺书(一)投标文件真实承诺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1:00 – **** 23:59。
4.2 获取方法: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下同)进行免费注册,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 800元)。支付成功后,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站平台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投标人对注册和获取招标文件时填报的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4月 24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25 年 04月 24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储粮服务网”网站上发布,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储粮服务网”为准。点击登录查看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点击登录查看郑重提醒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点击登录查看指定人员联系,点击登录查看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本项目的任何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异议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联系人。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业务联系人:蓝志鹏/沈卓南/李庆平/杨祎/高晗
业务联系电话:010-8392 3396/3282
电子邮件:****@sinochem.com/****@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