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整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5〕19号)文件精神,着力根治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顽瘴痼疾,促进招标投标市****
一、征集范围
(一)招标人规避招标、设置门槛、明招暗定问题。主要表现:应招不招,肢解项目,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先建后招;设置特定资质、业绩要求,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萝卜招标”;泄露招标信息,内定中标人,干预评标结果等。
(二)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三包一挂”问题。主要表现:私下达成协议、轮流中标或者共同抬高报价,中标率异常低的“陪标专业户”,抱团投标的“串标合伙人”,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受让、租借、伪造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材料,骗取中标资格;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投诉举报谋取非法利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
(三)评标专家违规评标、泄露信息、收受利益问题。主要表现:违反回避制度,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投标人分数;泄露评标中应当保密的信息;收受财物,接受倾向性暗示等。
(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规避监管、参与串通投标问题。主要表现:通过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串通泄露招标信息,操纵评标结果;串通设置障碍,排斥潜在投标人,为利害关系人谋取中标等。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干预插手、利益勾兑、徇私舞弊问题。主要表现: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不按规定记录、报告;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方面谋取利益。
二、征集方式
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等方式举报,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主观臆断、不凭空想象。有关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如有泄露,将负法律责任。
(一)招投标指导协调部门
单位名称:巴东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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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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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名称:巴东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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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名称: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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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位名称: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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