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采购SPECT-CT和PET-CT,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此两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内容如下:
★一、代理项目概况和代理费用预算
★二、遴选方式
1.遴选方式:采用医院自主公开招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最终以评审小组成员平均分作为汇总得分。
2.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参与招标代理机构满足2家及以上的情况下,按照本公告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中选;若仅有1家参与,则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直接选定;否则重新遴选。
3.本项目评审中不进行谈判或磋商程序,不需进行二次报价,不需代理机构人员现场参与,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小组针对各代理机构提供的参与文件进行评审。
4.拟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数量:1个。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包干价格,即为项目开始实施至项目顺利执行完成,所需的除项目评审专家费用之外的人工、咨询论证、采购代理、履约验收等完成本公告“四、服务内容及要求”所有服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采购人或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所报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
2.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核算并一次性报出最终价格,并制作于参与文件中,参与文件中提供的报价单即视为最终评审价格。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需求调查。
1.SPECT-CT采购项目和PET-CT采购项目需分别进行需求调查,需求调查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需求调查对象不少于3个。
2.招标代理机构可采取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要求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3.需求调查应形成完整的书面需求调查报告。
(二)采购需求编制和论证
4.需求调查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据采购人提出的功能、配置和服务要求,编制两个项目的完整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按照“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模板逐条编制完善。
★5.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需求不得照搬照抄某个产品技术参数作为需求参数,不得违法设置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落实中小企业扶持、环保节能产品采购等政策要求。
6.招标代理机构须组织5名(含)以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需包含一名法律类专家)对编制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论证专家人数须为单数。
7.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论证完善的采购需求交由采购人进行需求审查和最终审定。采购需求交付采购人进行审查时,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采购需求编制的书面依据材料,书面材料可客观证明采购需求中所设置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服务要求、评审细则等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不存在歧视性和排他性条款。
(三)招标文件编制和复核
★8.招标代理机构依据采购人审查确定的采购需求分别编制两个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按照“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模板进行编制,文件内容须与采购人审查确定的采购需求内容相符,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修改。
9.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复核 论证,论证专家要具备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采购法规。专家组应当由 5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应当包括 1 名法律专家,采购单位人员不得担任复核论证专家。
★10.招标文件复核论证专家与采购需求论证专家不得重复,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告知并监管论证专家遵循回避原则。
11.招标文件复核后,招标代理机构需将论证后的招标文件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推送至采购人,并将复核论证资料书面报送采购人,若复核论证后需变动采购需求条款,需书面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最终确定。
(四)询问、质疑事项
12.采购人最终确认招标文件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信息,公告信息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13.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公示期间产生的所有询问、质疑事项进行答复。若有对技术参数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负责调查和出具答复意见,答复意见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回复质疑供应商。
14.若有投诉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履约验收
★15.此两个项目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履约验收事宜,须分别出具履约验收报告。
16.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项目分别组织不少于5名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评审品目应为医用X线、医用放射射线或核医学相关类别)或核医学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对两个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履约验收,验收人员不得为项目评审人员。
★(六)其他事宜
17.项目开标活动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两个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依法依规开展。
18.招标代理机构除以上服务内容外,还应依法依规负责采购和结果信息的发布、组织开标和评标事宜及其它招标代理服务事项(“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委托代理协议模板中具有但本公告未提及部分)。
19.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各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代理费用金额,且费用金额应与本项目报价一致,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或采购人收取本次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20.项目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将评审现场视频资料依规存档,且须以U盘形式向采购人拷贝一份,用于采购人存档。
21.项目完成采购并履约验收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将项目全流程资料分别汇编成册并及时交付采购人存档,汇编资料应包含自项目立项至履约验收完成后的所有资料。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至SPECT-CT和PET-CT两个项目完成履约验收及相关资料移交工作完成为止。
五、公告要求响应内容及格式
(一)须响应内容(实质性要求)。参与商家应以应答表形式对“一、代理项目概况和代理费用预算”“二、遴选方式”“三、报价要求”“四、服务内容及要求”逐一进行应答,要求须据实填写,不得简单复制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虚假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参与文件或取消成交资格。
(二)采购公告要求应答表格式:
(三)报价单格式:
★六、参与机构须知
1.参与机构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参与机构在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高新区和天府新区范围内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3.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
4.响应并满足本公告所有标记“★”的条款,否则视为无效参与。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参与机构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提供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下任选其一):
(1)可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2024年任意一季度机构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也可提供截至参与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4)机构注册时间截至参与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依法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或2024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机构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机构、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提供承诺函。
(七)特殊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参与机构在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高新区或天府新区范围内具备固定经营场所;
提供场所具体地址、实景图片,实景图片须包括评审室、监督室、办公场所、监控设施等。
3.参与机构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截图和机构基本信息查询截图(查询的评审场所地址须与上述第2条提供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八、参与本项目需提供的资料及资料封装要求
(一)参与本项目需提供的资料(实质性要求)
1.报价单;
2.本公告中“五、公告要求响应内容及格式”中“(一)须响应内容”要求资料;
3.本公告中“七、参与机构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
4.招标代理业绩(如有);
5.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服务方案(如有);
6.参与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
(二)资料封装要求
1.参与机构应将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制作为项目参与文件,数量一份,应尽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2.(实质性要求)参与机构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加盖参与机构鲜章,且应密封递交,未密封或未加盖机构鲜章将被退回或作无效处理;
3.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参与项目名称、参与机构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4.未按要求制作、封装或未标明参与项目信息导致的参与文件被判定无效、资料遗漏、遗失等情况,由参与机构自行承担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九、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实质性要求)
1.参与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 04 月 11 日18:00;
2.项目开启、评审时间:由采购人择时开启,参与机构不需现场参与。
3.本项目不需报名,递交参与文件即视为报名参与;
4.递交参与文件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递交,但邮寄文件以收到时间为准,超出截止时间将不予接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医学装备部:张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点击登录查看南池院区门诊住院综合大楼20楼。
附:1.点击登录查看SPECT-CT采购项目和PET-CT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项目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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