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品目 |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灌南县 | 公告时间 | **** 09: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灌南开标三室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满 |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2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基层监测机构职能要求,推动监测机构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出实绩,努力达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区(县****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