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将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汉滨区****(安自然资汉分字〔2025〕41号)公示如下,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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