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函〔202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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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划拨安泽县公益性殡仪馆及骨灰堂 建设项目土地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安泽县公益性殡仪馆及骨灰堂建设项目土地 的请示》(安自然资发﹝2025﹞21 号)已收悉,经县****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划拨安泽县公益性殡仪馆及骨灰堂建设 项目土地的请示》意见,将省政府批复 2024 年第一批次面积 1 公顷(15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县民政局用于安泽县 公益性殡仪馆及骨灰堂项目建设。
二、由你局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 照程序办理划拨土地手续,并将该宗地权属依法登记至安泽县民 政局。
特此批复
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3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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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26 日印发 |
校对:刘峰(安泽县自然资源局) |
共印 6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