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27/60万吨/年环氧丙烷/苯乙烯(含乙苯)装置工程苯预处理吸附剂(白土)
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苯预处理吸附剂(白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
工程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工程内容及规模: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区东侧,占地约308公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自筹项目资金,基础设计已完成。
27/60万吨/年环氧丙烷/苯乙烯(含乙苯)装置(以下简称PO/SM装置)包括:乙苯单元、过氧化单元、环氧化单元、PO精制单元、脱水单元、苯乙烯精制单元、加氢单元、环保单元、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装置罐区、炉区、现场机柜室、装置变电所、装置主管廊等。项目中交日期为****。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苯预处理吸附剂(白土);数量:容器直径2600mm,装填高度4800mm;采购量在设计量基础上增加3%的装填余量。
标段(标包)划分:共1个包
交货期:****前全部货物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4)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点击登录查看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的。
(5)投标人须为白土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及贸易商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点击登录查看北京分公司《合作伙伴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中建议为“不再签署新合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8)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吸附剂堆密度0.74-0.9g/mL。
(9)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吸附剂自身不含硫和氯。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来中国大陆乙苯、异丙苯、POSM装置白土吸附剂至少1个供货合同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有效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提供虚假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装置名称、所供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同签订时间、交货时间、装置投料开车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不含价格的供货清单、双方盖章页】。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还须提供业主签章的成功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10)、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 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2) 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3) 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4) 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9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负其责。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0.5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年04月 25 日 08 时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
邮 编:10001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中心(2)
地 址:北京市****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王俊岗 李若男
电 话: ****
电子邮件: ****@cnpc.com.cn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转 3 再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2025 年 04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