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307
锦州****
一、更正内容:
无
二、其他公告内容
原文件:
“商务条款偏离表”及
“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
付款方式: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向投标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0日内支付相应价款。订单对付款方式有特别约定的(如分期付款或分批次付款),以订单约定为准。
更正为:付款方式: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付款申请》。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0日内支付相应价款。订单对付款方式有特别约定的(如分期付款或分批次付款),以订单约定为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张明月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信息来源: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