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兴隆屯东北沟部分耕地(水田)一年承包权公开拍卖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点击登录查看研究决定,现对兴隆屯东北沟部分耕地(水田)一年期承包权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 地块位置:兴隆屯东北沟指定区域(具体四至边界可现场踏勘)。
2. 土地性质:耕地(水田),面积75亩(约50000平方米)。
3. 承包用途:限农业种植,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
4. 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竞拍人资格: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合法经营主体、持有海星镇户口且具有种植经验。
2. 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及履约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 须缴纳竞拍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
三、拍卖时间:
1. 公告时间:****11时30分至04月09日11时30分。
2. 拍卖时间:****09时。
四、竞价规则:
1.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2. 起拍价为人民币22500元,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500元。
3. 若无人应价或最高价未达保留价,视为流拍。
五、成交与签约:
1. 竞得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3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2. 承包费用一次性付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 拍卖成交,买受人(承包人)需一次性交齐拍卖成交总价款(一年承包金)外,再另支付给拍卖人拍卖成交总价5%的拍卖佣金。
5. 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买受人(承包人)。拍卖标的成交后出现一切问题均与拍卖人无关。
6.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不负责出具拍卖标的的发票。
7. 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只负责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拍卖结束后,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直接办理标的交割事宜。如有异议,委托人与买受人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8. 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拍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不得先委托人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要求和异议。
9. 拍卖成交后,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款项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10.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所发布的各项条款,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人在平台上发布、告知、上传的所有约定条款及对标的实际状况认可后,方报名参加竞拍的,参加竞拍即视同与拍卖人在网上签约。竞买人一定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土地现状以现场踏勘为准,竞拍人须自行了解地块情况及相关政策。
2. 承包期内需严格遵守国家耕地保护政策,不得撂荒或破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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