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绥县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开展改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一)实施对象。服务范围覆盖全县****
1.持有扶绥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属于困难重度残疾人,且有无障碍改造需求;
4.现住房为自有住房且在扶绥县内;
5.自有住房有改造价值;
6.残疾人自愿申请。
(二)改造内容
严格执行《广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2024版指导目录”,详见附件1),2024版指导目录未提及的环境设施改造与设备器具适配内容,严禁纳入改造或购置范围。要围绕残疾人家庭出入口、地面、卫生间、厨房、卧室等重点高频生活场景,充分考虑各类残疾人需求差异,以满足残疾人居家基本需求、适度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为原则,以安全、方便、适宜为目标,按照“个性化改造”和“一户一策、一人一案”的要求,从2024版指导目录清单中,科学评估、合理选取符合残疾类别和无障碍需求的改造内容,精准制定残疾人家庭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内容与残疾人类别和需求相符。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属于服务类项目,具体实施时以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为主、无障碍设备器具适配为辅。根据中国残联最新文件(残联函〔2023〕194号、残联函〔2023〕239号文件)精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内容不得列入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严禁将《广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实物补贴目录》(但各类扶手、闪光门铃、语音电器除外)以及粮、油、食品等日常消耗品列入改造内容,严禁以采购普通家用电器(如电风扇、普通电饭锅、普通电磁炉等普通家电)方式代替无障碍改造。
(三)实施改造。4月18日前选定服务机构,6月5日前完成施工改造,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有关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要求,改造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和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和建议,尽量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做到严控质量、文明施工、规范建设,确保安全。同时,做好改造对象的残疾证、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一)时间:****至4月14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周末不接受询价)。
(二)地点:请于****18:00前将询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送到点击登录查看3楼办公室,逾期拒收,未密封作无效询价文件处理。
(三)询价材料清单:
1.报价表(含单价或总价);
2.改造方案(实施步骤、质量保障、工作成果报告模板等);
3.服务机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4.服务机构法人征信报告(近半年内);
5.相关服务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扶绥县****
邮 编:532199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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