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托育服务宣传活动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 :**** 11:28:43】
点击登录查看(单位)桂平市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托育服务宣传活动(中介服务项目)将在广西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公开选取,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选取要求:
1.项目地点:贵港市桂平市
2.项目基本情况:1.开展媒体宣传,依托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报道做好新闻宣传,项目资金10万元。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利用“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5﹒15国际家庭日”“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节假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托育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
共计:50万元。
3.选取内容范围:1.开展媒体宣传,依托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报道做好新闻宣传,依托广西日报、贵港市广播电视台、贵港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报道做好新闻宣传。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抖音开设宣传专栏进行专题宣传。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利用“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5﹒15国际家庭日”“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节假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托育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180工作日
5.选取价格:0元
二、选取时间:见下方附表“选取规则”中的选取起止时间。
三、中介机构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选取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选取。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15:00:35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五、备注 1.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遵守《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基础上下浮收取。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业主处理问题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
4.报价人严格按照服务要求和标准开展工作,并随时接受业主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及时处理业主委托项目的相关事宜,让业主满意(满意度90%以上)。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选取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择优选取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薛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港市桂平市
项目委托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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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选取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选取起始时间 | 选取结束时间 | 选取价格 | 选取类型 |
1 | **** | 桂平市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托育服务宣传活动 | **** 15:00:35 | **** 15:00:35 | 0元 | 择优选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