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十开征补告〔2025〕2号)

湖北十堰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03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G316十堰城区黄连垭至艳湖段新建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以来,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情况,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白浪街道柯家垭村、马路村、白浪村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G316十堰城区****

一、征收目的及范围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本次已对土地现状开展详尽调查,涉及白浪街道柯家垭村、马路村、白浪村农民集体土地18.0389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6.2257公顷(耕地1.2181公顷、林地14.8988公顷、其他农用地0.108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0.6401公顷,未利用地1.1731公顷;涉及地上房屋,涉及林地、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现状调查结果详见附件2。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1.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十堰市****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公布实施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十开管函〔2024〕7号)规定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茅箭区****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十堰市****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公布实施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十开管函〔2024〕7号)规定标准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四、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经实地调查,拟征收土地涉及耕地,但此次使用耕地未承保到户,按规定被征地农民可暂不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

五、其他事项

1.补偿登记方式及期限。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到白浪街道柯家垭村、马路村、白浪村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白浪街办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2.申请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半数以上(不含半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村为单位向十堰市****点击登录查看将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

3.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本公告期间向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映。(联系地址: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业务一室,联系人:李玲玉,联系电话:0719-****)

4.本公告期限为30天,公告范围为白浪街道办事处、柯家垭村、马路村、白浪村,并已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电话:0719-****。

特此公告。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