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白璧镇洹南干渠清淤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安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白璧镇洹南干渠清淤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34752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磋商文件、图纸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白璧镇洹南干渠清淤整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白璧镇洹南干渠清淤整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符合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单位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07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04月 11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4月 17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4月 17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白璧镇洹南干渠清淤整治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3475.29元
最高限价:433475.29元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 (元) |
---|---|---|---|---|---|
1 | 2025年白璧镇洹南干渠清淤整治工程 | 433475.29 | 433475.29 | 是 | 433475.2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2025年白璧镇洹南干渠清淤整治工程。
工程地点:安阳县****
5.2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 10日;
5.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5 安全要求: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河南省、安阳市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6、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 10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 04月 07日至 2025年 04月 11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楼)。
3.3、售价:500元。
3.4、方式: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施工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证明;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施工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证明;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务合同及 2024年 6月 1日以来连续 3个月社保证明。
所有原件均应提供一份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04月 17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楼)。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 04月 17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阳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南角昊澜弘顶七号楼 5楼
联 系 人: 申梦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