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司下摄司项目混凝土运输车租赁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6:30:00
公告
公告标题:三公司下摄司项目混凝土运输车租赁询价公告
公告内容:
公开询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经理部 机械租赁(混凝土运输车)
采购编号:****
1.询价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已由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机械设备(混凝土运输车租赁)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本次公开询价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询价的方式。
2.项目概况、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原湘潭市****
本项目涵盖北滨江路互通(K2+025-K2+300)、下摄司大桥主桥(K2+300-K2+840)、飞羊西路互通(K2+840-K3+760)、下摄司大桥南接线(K3+760-K4+122.463)全部剩余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北滨江路互通主线桥桥面板安装,北滨江路互通 6 座匝道桥、下摄司大桥主桥面板安装及桥面附属、匝道桥接线道路工程及全线交安、绿化、照明等工程。
2.2 询价内容
2.2.1 混凝土运输车租赁询价不划分包件,机械型号、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 1:询价机械设备一览表。
2.2.2 本次租赁的混凝土运输车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要求。
3.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04 月 03日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 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4.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4月09日 16:30 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租赁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公司联系人:房女士 联系电话:15801298501
6.甲方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设 备 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 计 量单 位 | 数量 | 税率 | 租 期 | 租赁地点 | 联 系 人 及 电话 | 备 注 | |
1 | 混凝土运输车 | 10m3型 | 台/月 | 1 | 3% | 3 | 湖南省湘潭市**** | 许鹏飞 **** | 含驾驶员 1 名 |
说明: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租赁金额为含税、含进出场费、的单价。 |
7.设备维修
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维护、维修及配件更换等各种费用(包括交通处罚、交通肇事)均由乙方承担。
8.其他费用
机械设备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用由甲方承担,辅助用油乙方承担。
9.租赁形式与结算方法
1.单机租用:以台班日租金或月、年租金结算。
月租金的每月租金= 元/月-( 元/月÷本月日历天数×(气候误工日+故障误工日))
2.工程量承包:无
3.台班日租金或月租金结算方式,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结算,支付乙方租赁款;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甲方在支付乙方租赁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4.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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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运输车租赁询价公告.pdf |
物资信息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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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6m3 | 3.**** | 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