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示范合作社、星级家庭农场:
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泾源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一、扶持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培育主体。综合考察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标准化生产、联农带农示范效果以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扶持条件
(一)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注册经营满一年并在泾源县****
(二)优先扶持历年没有享受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经营主体,以及近2年未享受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的市级、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三星级、四星级家庭农场。
(三)扶持的经营主体必须经营状况好、带动能力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法定代表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未拖欠土地流转费、村集体各类承包费和租金,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扶持对象需经县****
三、扶持内容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改善生产条件,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产出水平。主要对经营主体小型农业生产、初级加工、智能化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扶持。生产设施改善,不支持设施畜牧业和渔业,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新建及改建不在扶持范围。
四、项目程序
符合项目扶持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如实填写《泾源县****
五、申报时间
符合项目扶持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4月18日前将《泾源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申报资料报县农经站,逾期不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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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附件:1.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2.泾源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格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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