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4〕144号)等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邀请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丹阳市2025-202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三)项目需求: 遴选3家承保机构,以乡镇为单位分区****
(四)服务协议有效期间: 自****零时起至****二十四时止。
(五)中选后应独立承保,不允许转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或所属法人)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申请人(或所属法人或上级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申请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申请人参加遴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和保险监管机构关于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分支机构作为申请人,还须取得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上级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
3.申请人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4.总公司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详见第六章申请文件:资质审查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公告媒体:丹阳市人民政府(https://www.danyang.gov.cn/)、点击登录查看 (https:****/)
四、获取遴选文件
(一)时间: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证明、申请人符合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证明(不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分支机构,须取得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上级单位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盖申请人公章。
1.被授权经办人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获取遴选文件。联系人:郭先生,电话****。
2.获取纸质文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
(三)遴选文件售价:0元。
五、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接收开始时间:****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二)接收截止和开启时间:****10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地点:南京市****
六、遴选人的相关信息
(一)遴选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丹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南京市****
项目联系人: 郭经理 王经理
电话:**** ****,****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遴选不向申请人收取申请保证金。
(二)有关本次遴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告媒体。若因申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申请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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