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2025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出让 方式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宗地2025-04号 | 荆溪镇光明村 | 8051㎡(合12.08亩) | 拍卖 | 地块一: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地块二:公园绿地(G1) | 1.0<FAR 1.2,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 D 30% | GAR 35%,可与地块二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 | H 36米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450 | 2250 |
本宗地出让面积8051平方米(合12.08亩),其中地块一商业居住混合用地(R2、B1),用地面积6466平方米(合9.70亩),地块二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585平方米(合2.38亩)。地块一绿地率可与地块二统筹计算绿地率指标,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本宗地地块二应作为公园绿地(详见红线图),对外开放使用,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具体设计方案应报闽侯县市****
二、竞买人范围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二)凡在闽侯县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三、索取材料方式
竞买意向者凭有效证件,****至****下午4:00前的正常工作时间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索取出让文件材料。
四、出让方式:拍卖。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宗地2025-04号:****(星期三)上午9:30。
2.拍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报名事项
1.竞买申请人可于****上午9:00至****下午4:00前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
2.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竞买申请人应在****上午9:00至****下午4:00前提交报名材料,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间适当提前)。竞买申请人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下午4:00。
3.有意竞买者须完成网络报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竞买保证金缴交三项手续,方才具备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1.点击登录查看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现场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受让人应于****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应于****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应纳入征收机关指定国库账户。
4.土地成交价款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 两金 (农业土地开发金、土地收益金)、失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业务费。但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登记费均不含在内,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5.上述宗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45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竞得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6.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2个月内(****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地块内建筑物残值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清理)。宗地的竞得人应在****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7.竞得人必须在属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开发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依法缴纳。
8.关于加强商品房规划许可管理,实行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行政审批时应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项目建设。对擅自变更规划条件违法建设的业主、施工、设计、监理等失信单位,按归口管理原则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并依法处置(包括暂停承接项目等)。
9.闽侯县人民政府有权对本出让宗地商品房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为促进房地产市****
10.根据《闽侯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改)》(侯政办〔2020〕134号)文件精神,对出让宗地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前,应在本县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按规定缴存、使用预售资金,县住建局等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按规定缴存、使用预售资金的情形,将根据《福建省房地产市****
11.为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监管,严禁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切实防范风险,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竞买人必须提供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资金的书面承诺书方可报名。如果出让成交后查实竞得人所缴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属于上述融资资金的,已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予以解除,原缴交的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13.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14.报名前竞买者须按以下的账户缴交竞买保证金:
(1)人民币汇入账号:①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账户: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②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19228;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支行;③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④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闽侯县支行;⑤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006038;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⑥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⑦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⑧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010002;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⑨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⑩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2)外汇汇入账号:户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3)为推动我县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申请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到以下数字人民币钱包:
①开户行:建设银行闽侯支行
钱包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钱包编号: ****
②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钱包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钱包编号: ****0674
15.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
联系电话: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点击登录查看 ****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网 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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