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位于和静县工业园区新兴产业区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厂房、办公楼)的所有权转让 | 标的编号 | CQ****91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4-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5-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伸,延长4个周期。 | ||||||||
标的概况 | 基本属性 | 房屋坐落 | 位于和静县**** | ||||||
厂房建筑面积 | 21762.3㎡ | 房屋产权证号 | 和静房权证住建房 第****号 | ||||||
办公楼建筑面积 | 2300㎡ | 用途 | 厂房、办公楼 | ||||||
工业土地面积 | 85348.01㎡ | 办公楼层数 | 3层 | ||||||
房屋结构 | 砖混 | 房屋朝向 | 东西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新疆中企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企正房评报字(2025)第0031号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价格(万元) | 3197.1135 | ||||||||
挂牌价 (万元) | 3197.12 | ||||||||
保证金(万元) | 32 | ||||||||
交易条件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标的单位名称 | 和静县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胡红明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批准文件 | 关于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盘活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 | ||||||||
批准时间 | **** | ||||||||
转让标的 资产概况 | 土地基本状况:宗地红线外达到“五通”(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达到场地平整,程度优。 建筑物基本状况:建筑外墙为涂料粉刷,内墙为涂料粉刷肛门塑钢窗,地面为水泥地面。 办公楼装饰装修:建筑外墙为涂料粉刷,内墙为涂料粉刷,塑钢玻璃门塑钢窗,地面为瓷砖地面,天棚为涂料粉刷。办公楼里卫生间天棚为铝扣板吊顶,地面和墙面为瓷砖。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三、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 交材料 | 一、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 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三、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四、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五、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转让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了解;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受让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协议书》,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协议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按照电子交易系统竞价规则进行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4-3至 2025-5-6 |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保证金处置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原渠道退还。 |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 七、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线上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联系方式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5:30-19:00 | |||||||
公司名称 | 巴州国融信德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公司地址 | 库尔勒市福润德大厦A座5楼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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