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4500 元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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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8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吴海青、李志武、牛勤、张蓉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9:00:00
发布时间: **** 17:01:49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分别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3)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水利工程专业);
(3)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为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总数不超过2个,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