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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大城西片区共富社区提升项目-于城镇三联路(振兴路-盐于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 海盐县大城西片区共富社区提升项目-于城镇三联路(振兴路-盐于线)新建工程)

浙江嘉兴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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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

海盐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大城西片区共富社区提升项目-于城镇三联路(振兴路-盐于线)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7-33****-408024备案(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盐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浙嘉盐交许〔20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三联路与X603盐于公路交叉口处,路线向北延伸,终点与振兴路相连接。规模:公路部分:路线全长约0.91km,红线宽度20米,含桥梁2座,跨径均为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绿化景观、照明工程等;市****
2.2技术标准:项目采用交通部颁发《城镇化地区****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海盐县****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市****
联合体各成员只能承担其资质允许范围内的相关工作。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4.4 未取得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CA数字证书。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17: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海盐县****
邮政编码: 314308 邮政编码: 314300
联系人: 奕工 联系人: 黄侃赟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传真: / 传真: /
监督部门: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
日期: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市****

R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

承诺提供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三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公路路基和路面工程的施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市政工程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小修保养、整治项目)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R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R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安全负责人

1

1、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R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市政工程负责人

1

1、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有效期内的建筑(□公路水运/R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拟派市政公用工程负责人;如非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可兼任市政公用工程负责人,或另行委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证书的人员。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要求

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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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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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附录8 定标办法

本项目定标办法由招标人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与《海盐县****

主要内容包括:

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标准和方法。

(1)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①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

③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④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⑤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2)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2.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要素的具体内容应参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等,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 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3.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R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

4.定标会议主要议程。

(1)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定标委员会成员签订承诺书。

(2)招标项目负责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如已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的,还应介绍考察、质询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要素的基本情况表以及涉及定标的其他资料)。

(3)如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现场面试的,定标委员会需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

(4)投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进行投票。

(5)唱票。唱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及投票理由。

(6)定标。根据定标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5.定标后,定标委员会应形成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程序、定标要素、定标办法、定标结果等内容。(定标办法由招标人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制定)。

应包括:

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标准和方法。

2.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以及考察、质询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

3.是否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以及现场面试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等。

4.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要素的具体内容应参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质询或考察内容、现场面试内容等,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

(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 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5.定标方法

定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 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3)其他定标办法:__________。

6.定标会议主要议程。

7.定标后,定标委员会应形成定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定标报告应包括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程序、定标要素、定标办法、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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