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编号:
YNDJ-C****)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一、
招标条件
本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
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评标委员
会,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1)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
明")。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2)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
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云南省红河州****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
七、 其他
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YNDJ-C****
项目概况
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红河州****
号附8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NDJ-C****。
项目名称: 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南坦分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万元。
服务内容:
金平县"十五五"工业发展规划。
合同履行期限:
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前期研究,形成规划结构框架;2025年7月至10
月,组织文本起草,形成初稿;2025年11月,广泛征集意见,形成讨论稿;2025年12月
至2026年3月,经论证修改,形成终稿或送审稿;2026年4月至6月,完成审批并发布。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
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用
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存档并统一提供给评标委员
会,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程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
02:
明")。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2)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情况说明,此
项不作无效响应条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
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600元/套。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
五、 开启
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
六、 公告期限
6.1 本公告发布时间: ****。
6.2 本公告期限为: ****至****。
七、 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
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 ) 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 形式: 银行转账、保险、保函。
★ 特别说明: 在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XX项目磋商保证金,因未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
名称而造成查询不到或直接退款的,视为未缴纳,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R
(4) 退还形式:
退还给供应商的对公账户(仅限银行转账)。
(5) 银行转账汇款信息:
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账 号: ****7012
电话: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金平县****
联系方式: 李彪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金平县****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茜 唐玲 刘子旋
电 话: ****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金平县****
联系人: 李彪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6.com
/
有限山化州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
联系人:
张茜
唐玲 刘子旋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A\
(签名)
张
南
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一
一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