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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场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某单位场地建设。
2.2建设地点:南京市。
2.3招标控制价:****.32元(大写:贰仟捌佰壹拾玖万陆仟伍佰玖拾捌元叁角贰分)。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辅助工作等其他工作内容。
2.6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预审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1)国有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4)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企业信誉要求: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截图加盖公章,截图应为开标前10日内(以建设单位开标前一日查询结果为准,军队采购网查询记录以军队采购网查询记录为准)。
3.4 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5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相关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函(须本人签字)。
3)需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含)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相关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5)拟派技术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承诺函(须本人签字)。
6)需提供投标人2024年4月(含)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兼任。
3.7业绩要求:近3年来,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28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业绩。业绩取得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首尾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项目概况页)、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资审业绩与企业评分业绩可兼得。
3.8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9 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咨询、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与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前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方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领取时间:****至****,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领取方式:线上领取。
5.3领取资料要求:投标人应发送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1.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2.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件。3.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承诺书原件盖章。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照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和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5.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发送资审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资审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资格预审文件仅供零时短期使用,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上传网络、发送他人、长期留存,如违反相关规定将追究法律责任。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4月21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南京市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先生,徐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