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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医废处置间及氧气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江苏镇江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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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医废处置间及氧气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受邀的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获取谈判文件,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建设项目医废处置间及氧气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5000元,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一个月);事业单位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谈判响应承诺函);
1.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1.3至第1.6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③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三、受邀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本项目仅接受邮箱获取文件。
1.1 邮箱获取文件:请受邀的谈判供应商将谈判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
注:①没有按要求提供谈判登记资料并通过公告上述途径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 获取时间:2025年 4月3日至2025年 4 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1.3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
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4:30(北京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形式
本项目接收现场递交谈判文件;
(1)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时间:****14:00至14:30(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中电大道298号)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如需要开评标工作延期,将在原公告媒介进行公告。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关注原公告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中所有与谈判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文化南路5号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陈晗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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