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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伊犁州霍尔果斯拱宸路延伸段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点击登录查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财政建设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2.工程规模:新建拱宸路延伸段道路长度为83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道路及其他附属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 伊犁州**** |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 总工期 200日历天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二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设计资质要求:市****
2.项目负责人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数量不得多于2家(含牵头人)。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中登记人员;(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10时00分至****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地址:伊宁市****
联系人:刘婷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