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城镇新城村春棚樱桃种植建设项目(一期) | |||
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 项目编号 | 2025 -N-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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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其他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其他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743.0582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修建农业轻钢结构大2栋,总建筑面积19040平方米,配套设施农业用房1栋,建筑面积72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消防、照明等附属设施,配备物联网及水肥一体化系统,换填土22848立方米。(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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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743.0582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新城镇新城村春棚樱桃种植建设项目(一期)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5715XF-****-000005-9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3.2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既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申请人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至****)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申请人获得过“飞天奖”、“雄关奖”、“重合同守信用奖”等各类荣誉奖项的,一并提供,供招标单位参考。(业绩不作为不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 3.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要求配备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1月、12月及2025年1月连续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并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网络开标会议的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网络开标会议的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7截至开标前,投标人无已立案未结案的违法欠薪案件(以嘉峪关市**** 标段内容: 修建农业轻钢结构大2栋,总建筑面积19040平方米,配套设施农业用房1栋,建筑面积720平方米;配套给排水、消防、照明等附属设施,配备物联网及水肥一体化系统,换填土22848立方米。(具体招标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