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办公楼及单身宿舍消防维保项目”邀请公告
现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邀请人"),对邀请人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新华路办公楼及单身宿舍消防维保项目
二、技术需求
(一)服务地点及服务面积:
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服务面积:新华路办公楼建筑面积7825.66㎡、单身公寓建筑面积2200 ㎡。
(二)服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维护维修保养;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维护维修保养;
3、消防供水系统的维护维修保养;
4、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维护维修保养;
5、消防、排烟系统的维护维修保养;
6、防火卷帘系统建筑防火分隔及安全应急疏散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维修保养;
8、消防通讯及消防广播系统维护维修保养;
9、消防水箱、水池及消防泵房系统的维修保养;
10、消防主机系统的维修保养;
11、高压细水雾系统的维修保养;
12、各系统维修保养应涵盖以下内容:
(1)喷淋系统维保工程范围:从出水泵房开始,包括管道、阀门、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信号蝶阀、水泵结合器及井、喷头、末端泄水装置及压力表等设备。
(2)泵房系统的维保工程范围:泵房、水池吸水口至泵、泵出口管道、阀门等的维修,含水泵及电柜控制系统,泵房内起泵线路,由双电源互投柜下口接至喷淋、消火栓泵控制柜及喷淋、消防泵处的维修保养等。
(3)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维保工程范围: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消火栓报警按钮至报警主机(含线路及主机)。
B消防联动系统自各被控设备的联动接口,各类模块至报警主机,联动控盘之间(含线路)。
C消防对讲电话及广播系统。
D消防排烟从控制箱、风机、管道及末端风口的维修。
E系统所需的双电源维修养护。
(三)责任及义务:
1、按服务要求,邀请供应商所提供的维修材料及配件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
2、每月定期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联动测试及维修保养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于每次检查完毕后 3 日内向邀请人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
3、除按计划进行保养外,接到邀请人故障报修通知电话,应在40分钟内派维修人员赶到现场,保证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特殊故障8小时内处理完成,违约一次扣除该季度维保费2%。邀请供应商24小时接报修电话:手机: 电话: 。如因邀请供应商无人接听电话或者重大故障邀请供应商未在 24小时内维修完毕(需要延长时间的,由邀请供应商向邀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邀请人确认签字后予以延长),如邀请供应商未及时响应或在规定时限内无法完成故障修复,邀请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邀请供应商承担。
4、邀请供应商为邀请人相关人员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可由邀请人提出技术要求,邀请供应商安排有关部门制订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事宜,使邀请人值班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系统及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5、邀请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实施维保中,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为用户着想;在不影响邀请人及业主正常办公的情况下进行维保,特殊情况经邀请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6、每次的维护内容完成后,提交单元系统检修报告或综合系统维护评价报告,经邀请人签字确认后归档视为有效。
7、邀请供应商有关部门领导定期检查维保情况,并定期召开例会,双方征求意见,沟通情况,使服务工作不断改进,邀请供应商应协助邀请人完成每年消防档案及相关政策性报表的整理工作。
8、在消防设施设备综合维保期内,邀请供应商应确保各项系统安全可靠的正常运行。如遇火灾等事故发生时,各项系统应可靠启动工作;如维保不到位遇紧急情况不能正常启动,邀请供应商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9、邀请供应商在为邀请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期间内,要确保邀请人消防系统通过年检以及消防主管部门检查(不包括增加设备设施及现场环境的改造),确保合格;由于消防维保不到位产生消防罚款由邀请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发生的各项费用邀请人有权利直接在维保费用中扣除。
10、邀请供应商在为邀请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用的全包维方式,期间所产生的所有零部件及人工费和其他费用均由邀请供应商自行承担(消防改造除外)。
11、在维修过程中造成再次损坏的由邀请供应商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12、邀请供应商必须按照维保内容提前做计划表交给邀请人进行相关月度(季度)检查、测试、保养、及时更换零配件;对于邀请供应商不履行定期维保内容或未完成月、季度维保内容,邀请人相应不支付季度全额维保费用。
13、邀请供应商不按服务约定完成工作,造成邀请人损失的,由邀请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4、重要节假日前邀请供应商应配合邀请人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相关报告。
15、邀请供应商应委派具备专业资质/资格的人员完成检测及维修保养服务,并向邀请人提供该等人员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供邀请人审核及备案。
16、邀请供应商负责独自完成本服务约定的全部维保服务,重大活动及节假日邀请供应商需派人驻场服务,另不得将其服务义务转让或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7、邀请供应商向邀请人提供填写正确的、符合国家规定及邀请人财务要求的发票并且发票名称与本服务名称及收款账户相符,邀请供应商按邀请人要求开具合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
18、邀请供应商维保期内每年免费提供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及电气年度检测,检测公司具有专业资质且须经邀请人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
19、如邀请供应商在维保、检测过程中给邀请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因邀请供应商维保、检测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发生消防事故,给邀请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邀请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维修保养形式、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维保项目采用全包的维保方式,其维修保养工程费已磋商结果为准(含消防设施及电气年检)。
该费用包含消防设施年度消防、电气检测及所有设备更换配件维修材料及人工等费用,上述费用总价包干,邀请人无需就本服务签定和履行向邀请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报酬。
维保费用支付方式: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每三个月付款一次,每三个月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后凭经邀请人签字确认维保报告结算维保费,维保费在完成季度维保的次月邀请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向邀请供应商支付维保费。
三、项目情况
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1家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55万元(含税),参与邀请人投标报价高于单价和总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服务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质要求: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
(三)人员要求: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
(四)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需要提交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书的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邀请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3、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与邀请人有法律或服务纠纷、有不良授信记录或信用记录;
10、任何形式或授权等方法借助其他公司投标及转包;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参与邀请供应商须从邀请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参与邀请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五、参与邀请报名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要求,报名参与资质核验:
(一)报名时间:****起至****(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按照《新华路办公楼及单身宿舍消防维保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支持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以“新华路办公楼及单身宿舍消防维保项目-XX资质”命名邮件标题,发送至:****@bank-of-china.com
(三)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报名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上进行发布。
七、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时间:邀请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电话通知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8楼807室。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邀请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九、联系方式
邀请人:中国银行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