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江大道(2024)3号地块展示中心装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宜昌市****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锦江大道(2024)3号地块展示中心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7.891881万元
5.最高限价:167.891881万元
6.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专业施工单位负责锦江大道(2024)3号地块展示中心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7.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7.5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 人(以上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③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7.6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7 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宜昌市****)。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办理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响应文件一份(以U盘作为载体)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宜昌市****)。
五、开启
1.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宜昌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为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信息发布媒体:(https://www./)。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方式:15997660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昌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豫涛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