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定支行安防监控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定支行安防监控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防监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定支行安防监控工程
2.2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3项目面积:910.79平方米
2.4项目需求: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承包形式。
2.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2.6工期:60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若参与项目的有分公司、自然人等情况请提前告知并协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自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退还响应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人签字后打印存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天津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天津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5.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近2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本采购项目专用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学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或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壹级,且在有效期内。
2.提供2021年至今已完成的银行业网点安防工程建设施工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文件时间:从****09 时00分到****17 时00 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地址:石家庄市****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公告附件或者通过邮箱****@126.com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2025 年04月23日 09 时 30 分
5.2开标地点:石家庄市****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石家庄市****
联 系 人:陆东冉联 系 人:郝慧丽
电 话:****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