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其他办公用品 | 文教办公用品 | 得力 晨光 | 详见技术参数 | 个 | 3360 | 否 | 是 | 是 | 1 中性笔 0.5mm黑色 盒 200 2 中性笔 0.5mm红色 盒 50 3 档案盒 A4 55MM 蓝色 个 200 4 透明拉杆夹 A4 10MM 加厚 个 150 5 文件夹 蓝色 横开 个 200 6 透明多页夹 60页 个 50 7 塑料直尺 30cm 个 50 8 订书器 装订25页 个 20 9 订书钉 通用 盒 100 10 推夹器 小号 个 20 11 推夹器 大号 个 20 12 推夹器钉 小号 盒 80 13 推夹器钉 大号 盒 80 14 钢夹 大号 个 30 15 钢夹 小号 个 10 16 光敏印油 红色 瓶 40 17 快干印台 长方型 红色 个 40 18 鱼尾夹 15MM 盒 150 19 鱼尾夹 25MM 盒 100 20 鱼尾夹 41MM 盒 50 21 固体胶 25g 个 50 22 双面胶 宽 卷 40 23 双面胶 窄 卷 20 24 装订夹条 10mm 支 100 25 装订夹条 15mm 支 100 26 装订夹条 17.5mm 支 100 27 装订夹条 20mm 支 100 28 装订夹条 22.5mm 支 100 29 装订夹条 25mm 支 100 30 装订夹条 28mm 支 100 31 装订胶片 A4透明 包 50 32 油笔 黑色 盒 10 33 笔记本 175*248mm 34 张 本 150 34 笔记本 180*255mm 116张 本 30 35 拉链文件袋 牛津布 个 50 36 拉链文件袋 塑料透明 个 100 37 便利贴 四色 包 50 38 两连发票 本 50 39 曲别针 盒 80 40 口取纸 包 20 41 透明多页夹 60页 个 15 42 朱砂印泥 9g 个 5 43 DVD光盘 张 200 44 DVD光盘盒 个 100 45、★供应商报价前上传所供商品图片及参数,不符的视为报价无效。确定为供应商后,七天内必须送货上门。 46、★供货单位必须满足参数,否则不予验收。 47、★要求报价公司,为保证设备(产品)正品,以上所有产品均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于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8、★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报商品的经营授权。供应商需提供报价明细,包括商品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图片,。(需要提供;列表明细) 49、★报价应包含运输、税金等一切费用。 |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