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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强农惠农政策

四川眉山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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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国家、省、市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5年强农惠农政策发布如下。

眉山市彭山区2025年强农惠农政策清单

序号

政策名称

政策内容

责任股室(中心)

咨询电话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当年总资金和总面积进行分配。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2

稻谷补贴

对实际种植水稻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当年总资金和总面积进行分配。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3

种粮大户补贴

种植水稻、玉米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当年总资金和总面积进行分配。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4

耕地轮作休耕、扩种油菜补贴

对种植油菜的种植户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当年总资金和总面积进行分配。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5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

补助对象为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主体,鼓励引导规模种植户承担相关任务,促进加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本土化、熟化进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适当弥补承担示范任务的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的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成本。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6

农机购置补贴

购买补贴目录内新农机具的经营主体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为系统定额补贴。

农机监理服务中心

(028)****

7

水稻品种和技术推广

对购买全区主要推广优质水稻主导品种(麟两优华占、宜香优2115)进行种植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30元/亩的补贴。对购买水稻集中育秧和机耕机插社会化服务的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30元/亩和40元/亩的补贴。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8

支持规模种粮

对种植水稻或小麦规模达到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100元/亩的补贴(不与眉彭农〔2023〕45号文件政策同时享受)。对规模化流转并发展粮油作物的经营主体,免收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9

支持稻渔综合种养

支持发展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发布的《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的生产模式,如稻鱼、稻虾、稻鸭鱼等,对发展1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500元/亩的补贴。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10

激励合作社示范社培育

通过对创建市级以上示范社进行奖补,提高创建积极性,按照国家级2万元、省级1万元,市级0.5万元进行奖补。

农经站

(028)****

11

强化社会化服务推动力度

对评定为市****

农经站

(028)****

12

支持品牌标准化建设

对新取得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一经营主体取得2个以上绿色认证产品,每增加1个品种奖励2000元。对已取得绿色认证的特色水果经营主体(品种),每3年奖补2万元;对已取得有机认证的特色水果经营主体(品种),连续奖补3年,每年奖补1万元。对取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贴;对取得海关基地备案的经营主体,给予每个品种1.5万元补贴。

农业质量服务和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13

支持品牌知名度提升

鼓励经营主体积极参加省内外特色农产品展销会。参加市内展销会的,一次性奖补3000元;参加市外省内展销会的,一次性奖补6000元;参加省外展销会的一次性奖补1万元。

农业质量服务和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14

支持延链补链

对利用彭山特色水果(葡萄、柑橘、猕猴桃)进行深加工的经营主体,对其产品研发及生产线投入进行补贴,给予不超过实际总投入的3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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