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内科1号楼改造建设项目旧电梯拆除和新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材料
一、关于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提出的疑问,统一答复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维保服务能力”作如下修改: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内容 |
维保服务能力 | 6分 | 1、维保单位自****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获得2次(或以上)A+级维保单位的得4分;获得1次A+级维保单位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信用评价结果通告时间为准。本小项满分4分。 2、维保单位自****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电梯行业协会颁发的“五星级服务单位”证书2次或以上的得2分,1次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本小项满分2分。 注:以上2项维保单位须为电梯制造商或者其直属分公司(仅限一个分公司),且维保单位须为本项目后期维保单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业绩”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二、关于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出的疑问,统一答复如下: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条款均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修改。
三、问:投标文件格式中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因各制造商有各自统一制造商授权书模板,请问授权书模版是否可以采用制造商自用标准格式模版
答:可以采用制造商自用标准格式模版。
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材料冲突之处,以澄清材料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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