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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完全中学扩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原标题: 漠河市完全中学扩建项目设计)

黑龙江大兴安岭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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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完全中学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漠河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漠河市完全中学扩建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
2.3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楼、实验楼、宿舍楼、暖廊各1座(总建筑面积8302.57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4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成果,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5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相关证书,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1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漠河市****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漠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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