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发 YICHANG CITY DEVELOPMENT
服务区****
武路企业场外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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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FJGZB-20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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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预算金额 (元) | 377920.00元(除税) |
项目类别 | □ 工程 ☑货物 口服务 |
控制总价 (元) | 377920.00元(除税) |
联系人:孙丹丹
联系电话:****
供货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供货
工程或交货 或服务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询价开始 时间:****
询价结束 时间:****9时30分
资格评审 标准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价,报价文件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评 审标准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2、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报价表,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控制价;
3、供应商应提供所供货物质量相关承诺函;(格式附后)
4、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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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 组成
加盖公章的报价表,报价单价或总价高于控制价,其报价无效。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可以增加要求证明材料。电子报价文件按要求上传,纸质文件无。(电子报价文件指:打印盖章的PDF 扫描件)
供应商中标后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供采购人核实,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报价文件 递交
1、电子报价文件应登录宜昌城市****点击登录查看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生活 服务区****项目"上传报价文件"按钮上传(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城市****
2、询价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1小时内完成报价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规定时间之前解密报价文件的,其报价无效。
资格条件符合者,以除税总价价格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供应 商出现多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 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报价评分 标准
其他:
1、综合单价与报价明细表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合价金额累加错误与总报价不一致时,可进行累加修正。
3、供应商被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约重点关注对象 且在影响期内的及宜昌城发集团建设项目合作单位优良、不良行为公示 (https://www.yccf.cn/gongshigonggao.html),严重失信名单公示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按投标总价上浮50%进行评审。
采购范围
因点击登录查看承接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1、主要包含青石侧、平石,树池侧石,芝麻白花岗岩柱栓等。
2、供货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供货。
3、 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 验收合格标准;石材表面无裂纹、色斑、气泡等缺陷。
4、 交货地点 : 宜昌市点军区。
费用、支付 及其他事 项
1、供应商填报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材料 费、运输费、损耗费、装卸费(上下车等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 应商负责。)、运杂费、管理费、材料出厂检测费、供应过程的安全、利润等 一切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履行合同引起任何风险及增加的费用已 包含在合同价格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清单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 受的最低、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结算货款为最终实际 数量乘以成交单价。
2、 货款支付: 采购人按批次为供应商办理货款结算,每月25日双方就本 月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对账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货款结算,对账后15个 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60%,支付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 供全额发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款项(5%)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六个月内付清(无息)。
3、 付款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三峡e链电子凭证、承兑汇票等。
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表中所提供的各种数量是估算数量,仅作为投标 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供应商不得以供应数量有变化 为理由对单价进行变更。实际工程量和结算量按现场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 合格的数量为准。到货数量、规格型号与采购人实际批量需求订单不一致的,采 购人有权做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宜昌城发集团供应商履约行为 管理办法(试行)》中诚信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也不得 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6、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供应商在履约过程 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供应商工作人员自身、采购人及第三人造 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