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西坝旅游岛文化艺术中心边坡支护项目施工(标段编号: ****)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1次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评审中:企业信用修改为:
投标人施工类“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信用分值按下列标准计分:90分(含)以下不得分;90分(不含)-95分(含)得0.3分;95分(不含)-100分(含)得0.6分;100分(不含)以上得1分(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100分。)
二、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付款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合同以本次答疑发布的为准。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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