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
签订时间: 2025年3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万源市****
监理人(全称):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万源市****
2. 工程地点: 万源市****
3. 工程规模: 万源市****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万元。
二、 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五、 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 4000.00元(大写: 肆仟元整)。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 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2025年 月 日始,至工程建设期( 日历天)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 相关服务期限:
(1)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 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 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
2. 订立地点: 万源市****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住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