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宜昌市****
一、提问部分:
问题1:针对评分标准里面的业绩:投标人近 5 年来(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者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弱电工程施工业绩, 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1.5 分,本项最多得 3 分 。 (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依法应当办理施工许可的)(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弱电工程一般极少录入一体化平台,因为此类弱电专业分包工程几乎没有施工许可证,此次评分要求过于苛刻,能否修改为满足金额的弱电工程业绩提供公共资源或者政府采购网站截图即可
回复:详见答疑文件。
二、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陆佰贰拾陆万伍仟贰佰捌拾叁元贰角伍分(¥:****.25元)。
2、本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近5年来(以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者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弱电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来(以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者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30万元及以上的弱电工程施工业绩。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商务评审中:企业综合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来(以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在建或者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30万元及以上的弱电工程施工业绩, 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5分,本项最多得3分 。(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总承包服务及配合费已包含在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计取。总承包服务及配合费按照合同总价的1.5%计取,承包人在收到开工令后7个日历天内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5、本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合同以本次答疑发布的为准。
6、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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