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武莲渔港浮式防波堤建设项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临高县****
项目名称
临高县武莲渔港浮式防波堤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浮式防波堤1105m(包括主体结构建造及总装、连接装备、锚泊系统、运输安装等)及配套安全监测系统1项、消防设施1项。项目建设期18个月。
根据海南省2019年海岸线修测结果,本项目不占用海岸线。项目申请用海面积5.5601h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本项目浮式防波堤建设工程项目拟申请用海年限至2065年,共计40年。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C 123-2009)规定,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筑构物”(一级方式)中“透水筑构物”(二级方式)。
海域使用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临高县武莲渔港浮式防波堤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临高县****
联系电话:****
Email:****@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提出反馈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