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樱花园校区****
造项目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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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樱花园校区****建设资金来源全部由市****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樱花园校区****
2.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166日历天。
2.4比选范围: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樱花园校区****
3.参加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比选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等级)工程监理资质,近 三 年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2参加比选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报名方式及时间
****16:00前,接受电话报名。
5.现场踏勘地点及时间
****10:30,樱花园校区北侧后勤处修缮办公室。不接受未报名单位参加现场踏勘,根据报名情况联系进校预约事宜。
6.比选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中午 12:00前,地点为 点击登录查看后勤处修缮办公室 。
6.2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6.3比选文件数量要求一正四副共5份,比选文件格式参考附件。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苏艳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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