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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法院于****作出(2025)苏0583破申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和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和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作出(2025)苏0583破84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担任和昌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为顺利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决定聘请评估机构,现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基本要求
- 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并入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备选名单;
- 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再委托;
- 具有破产评估业务经验或担任过破产管理人;
- 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 与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二、申报提交的材料
- 报名机构的简介,包括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拟派专业从业人员名单等;
- 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计划及时间;
- 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收费金额、折扣率、是否可协商等(注:请报名机构在方案中明确,是否同意管理人或法院根据评估机构具体履职情况决定最终的评估工作费用);
- 报名机构提交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认可本公告内容、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
- 曾经做过的破产清算案件案例清单。
三、评估范围及内容
- 评估基准日: 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即****。
- 评估内容: 目前了解和昌公司有台式电脑、显示器、办公桌椅、用品等,具体以经营地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评估时间要求: 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和昌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并在****前出具评估报告。
四、相关事项提示
- 鉴于本案实际情况,评估费用预估最高不超过10000元,提交的申报资料即视为本公告的要求和条件。
- 参与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 涉及本次评估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 本次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人民法院出具分配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评估机构出具全额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承接本案业务的评估机构,请于****15:00前将申报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至管理人邮箱:****@163.com, 邮件标题: 苏州和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评估机构报名材料+评估机构名称,并将书面申报材料邮寄至江苏辰海律师事务所(苏州和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8号高新广场705室,联系人: 周国荣,电话: ****.
六、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
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数量及提交材料等进行综合考虑,报名机构多于5家的,管理人在报名的机构中遴选出5家,摇号确定委托机构: 报名机构低于5家的直接摇号确定委托机构; 只有1家报名的,报名机构直接确定为委托机构。没有机构报名的由管理人申请法院按江苏省高院《关于确定委托鉴定机构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管理人将在4月8日16:00摇号确定一家委托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