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JZB-YC2025-0312)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
一、 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2台除尘器及辅助配套设施(长春)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5.000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2台除尘器及辅助配套设施(长春)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2台除尘器及辅助配套设施(长春)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3时30分
递交方式: 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3时30分
开标地点: 长春市****
七、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2台除尘器及辅助配套设施(长春)项目已由上级主
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标段)
年度采购估算价值206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登录查看2台除尘器及辅助配套设施(长春)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台除尘器及辅助配套设施(长春)项目;
2.2 招标内容: 购置2台湿法除尘器,包括循环水路系统及过滤网带,滤嘴车间除尘系统配
套电控系统、配套辅材、设备拆除及新机搬运和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地点: 长春卷烟厂(长春市****
2.4 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除尘设备的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个日历
天完成项目所有内容的安装、调试等施工工作(试运行期及第三方机构检测期不包含在总工
期内);
2.5 质量要求: 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
投标品牌代理唯一授权书(原件);如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以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
表为准)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
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201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
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
格,并列入《点击登录查看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
施。
(4)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截止期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实际控制入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
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
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
按照《点击登录查看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5)点击登录查看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视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相关投标无效,并列
入《点击登录查看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被授权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
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
险缴费明细(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
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
同),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第一步将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
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4)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法人投标无需提供),以上证件
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163.com)(邮件主题备注报名资料-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代理机构会
于当日16时30分前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
回复至投标人邮箱;第二步: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1)word版《购买文件登记
表》(2)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3)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
会审核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3时30分,递交
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监督部门。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吉林省延吉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欢庆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 F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