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镇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
根据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和《澄迈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批复(澄府函〔2024〕21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前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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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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