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遗失声明 编号:****(HK069711、****)
本人(侯朝晖)不慎将坐落在海口市****14C,证号为HK0697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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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侯朝晖 |
证号 | HK069711 |
坐落 | 海口市****14C |
面积 | 142.21 |
权利人 | 海口吉欣实业有限公司 |
证号 | **** |
坐落 | 海口市**** |
面积 | 32.93 |
声明人:侯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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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联系地址:海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