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公务用车加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公务用车加油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金额:96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点击登录查看公务用车加油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部分 | 960000.00 |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或者其属下加油站应当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证书扫描件,如按政策规定整合为多证合一,需提供整合后的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在汕尾市城区不少于3个加油站点,在国内所有县级地区均有加油站点。(提供加油站点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共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 04 月08日至2025年 04 月 14 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
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 04月18日09:00至09:30。
八、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09:30。
九、磋商地点:汕尾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磋商邀请函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关于《点击登录查看公务用车加油项目》的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十二、公告信息查询: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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