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递交时间:**** 18:16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61,72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招标人(招标代理)对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进行补充修改,具体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内容“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利水电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均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